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评定流程
发布时间:2010-08-04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参加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:
(一)基本条件
遵纪守法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无职业道德方面的不良记录和违法违纪记录。
(二)参加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人员应符合下列必备条件之一,同时符合各系列绿色通道评审《实施细则》规定的具体条件。必备条件如下:
1、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突出,业绩优异,其业绩成果在本市有重大影响;
2、专业技术工作贡献突出,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表彰奖励;
3、取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;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;
4、在专业技术方面具有特殊才能、做出特殊贡献。
二、评审流程
(一)个人申报,单位考核推荐
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并由单位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评价,考核推荐组由单位领导、所在部门负责人、专业技术人员代表7人以上组成。重点考核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如:职业道德、工作态度、敬业精神、遵纪守法、业绩能力、成果贡献等。经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(含三分之二)人员同意方为通过。考核通过人员的材料还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,方可上报系列主管部门。人事关系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人员,还须将申报材料送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、盖章后,再报送系列主管部门。
(二)资格预审
系列主管部门职改办将审核同意的申报材料报市职改办预审,预审通过人员方可提交评审。
(三)资格评审
绿色通道评审时,各要素量化评价独立进行,评分结果以去掉一个最高分、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各要素的得分,各要素合计总分不低于80分,且“业绩成果及效益”达30分以上者为通过。量化评分实行记名制。
(四)资格确认
系列主管部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将评审结果书面报市职改办,由市职改办将拟确认人员名单在厦门人事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资格确认的,由厦门市人事局行文批准确认。
相关链接:
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试行意见(厦人职改[2006]8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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